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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困难家庭应届高校毕业生可申领失业补助金

http://career.eol.cn  来源:  作者:中国教育在线  2012-01-27    

  中国教育在线讯  从河北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管理中心获悉,河北廊坊2011届困难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没有就业的,可持有关证明,到县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补助金。标准为毕业生户籍所在地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的90%。领取期限最长为6个月。

  自2008年以来,廊坊市共有2998名困难家庭应届高校毕业生从中受益,累计发放失业补助金508.21万元。2010年,就为1738名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发放失业补助金334.21万元。

  而自2008年1月1日开始执行起,河北省作为在全国率先实施应届高校毕业生申领失业补助金惠民政策的省份,据中国教育在线了解,应届高校毕业生申领失业补助金时间为毕业后第二年的1至6月,每月10日(遇公休日顺延)前向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经办机构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初次申领失业补助金的,应填写《失业补助金申领登记表》,并出示身份证、毕业证书、就业失业登记证、困难家庭证明文件、档案等证明材料。

  据中国教育在线了解,毕业生在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补助:实现就业;家庭经济状况出现明显好转;无正当理由3次拒不接受劳动保障部门组织的就业培训和介绍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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